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达到业主认可;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同时该中小企业不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时间:/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上获取。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市巾山中路18号(原农商银行、移动公司对面)开标室肆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
(1)本项目询标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询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询标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询标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2)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