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前夕,省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敲响廉洁过节的警钟。
常德、湘潭、长沙、郴州等地也陆续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发放津补贴、工作日中餐饮酒等问题
本来是去检查温泉公司的价格,结果14名检查人员反而自己泡上了温泉,还要对方买单。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经查,2016年12月27日至29日,郴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欧阳二珠,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科科长邓革佑、副主任科员乐志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李舒婕,副局长王道军、汤自成,工作人员邓建斌共7人先后到郴州市福泉度假有限公司调研温泉水疗门票价格。
汝城县发改局局长曹波涌、副局长朱雪球、价格股股长范村妮、监察室主任黄新民、局干部宋涛、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曾利祥和江松等7人先后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1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检查对象的吃请、温泉水疗、住宿等安排,并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检查结束后,超出标准的住宿费用以及其他各项开支共计4902元由该公司付账。
2017年4月,欧阳二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道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李舒婕、汤自成、邓革佑、朱雪球、黄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范村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邓建斌、乐志娟、曾利祥受到诫勉处理,曹波涌、宋涛、江松受到书面检查处理。
要说送礼“哪家强”,不得不服这两个人长沙市质监局原副调研员、市食检中心原主任彭新凯(另案处理),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局长卢荣秋(另案处理)。
2013年至2015年,长沙市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曙光,收受上述两人以拜节为由所送红包礼金和“和天下”香烟、“茅台”酒等礼金、礼品共计24万元;市质监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浩,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有富,副调研员陈和俊分别收受5000元、5000元、6000元,也都是“拜”这两人所送。
陈曙光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王浩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李有富、陈和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缴廉政帐户。
如果说密集通报释放的是露头就打、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那么明察暗访则是将驰而不息纠“”的战线进一步向前推进。五一期间,全省各路纠“”小分队就发现不少苗头。
4月29日至5月1日,由辰溪县纪委牵头,多家单位配合,抽调38人分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42家县直机关、12个乡镇的假日值班纪律、公车私用、公款接待情况等进行了暗访检查。对全县26家大中型宾馆、酒楼、超市、烟酒店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修溪镇、谭家场乡、残联、林业局等四家单位一季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
检查发现,有3家单位存在报账程序不规范、购买办公用品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县纪委对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在某省直机关规划财务处,经过3个小时的比对报账单,发现该单位有自己的考试院,却额外发放巡考费,且数额较大;“老干旅游”这一块的开支数额也较大,且多次组织出国旅游。
在该单位一间办公室里,检查人员发现办公桌椅质地高档,便问工作人员价格,对方回答“桌子花了6000多”。一查采购发票,一套桌椅共花费2.4万元,购买时间是2014年。此外,该单位职工食堂设有两个大包厢,每个包厢座位超过10个,且内饰讲究,涉嫌豪华装修。
“五一”放假前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595个检查组,针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等关键点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抓紧时间梳理汇总,集中交办,快速调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