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听写与乐理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各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参加考试,允许携带自备的简易画凳,色彩科目考生允许自带不插电吹风机,所有科目不允许使用定画液。
3.书法类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毛笔、黑色墨汁、砚台、毛毡、水盂等)和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考试用纸由考点统一提供。严禁携带纸张、书法工具书、字典、字帖、照片、书稿等资料。
4.交卷前不准离开座位和考场。如因健康原因必须入厕者,应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县级以上(含)医院证明。
2.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按准考证标注的座位号就座,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试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3.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点、考场。考试过程中,若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将以考试作弊处理。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做到诚信守规考试。作弊入刑,依法严惩;心存侥幸,抱憾终身!